我省2007年高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 一本文559理533发表时间:2008-09-12 21:19
一、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1.文科 本科第一批559分;本科第二批510分;本科第三批485分。 2.理科 本科第一批533分;本科第二批474分;本科第三批448分。 3.为便于引导考生填报高职(专科)志愿,确定高职(专科)填报志愿参考分数线文科为308分、理科为300分。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将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经省招考委审定后在八月上旬向社会公布。 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合格考生报考公安普通专科院校的面试、体能测试参考分数线文科为308分、理科为300分。 二、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单独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 1.职教师资班(本科)对口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建筑类 旅游类 社会公共事务类 农学类、电子类 机械类、信息类 2.高职班(专科)对口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农学类 机械类 烹饪类 社会公共事务类 建筑类、信息类 服装类、电子类 师范一类、轻化工类 三、藏、彝文一类模式高考录取控制分数线 1.藏文专业:文科:本科261分,专科247分; 理科:本科219分,专科208分。 2.彝文专业:文科:本科320分,专科280分; 3.藏、彝文一类模式预科:文科:246分; 理科:184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