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苍教科函〔2012〕55号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2012年苍溪中学、城郊中学高中招生志愿填报 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 各教育督导站,各中学校: 今年,我县城郊中学经广招办〔2012〕15号文批准与苍溪中学同步进入全市高中招生提前批次录取。为切实做好两所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现就高中志愿填报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志愿填报要坚持充分尊重学生意愿的原则。初中毕业生报考苍溪中学(代码0001)填报在提前批的第一志愿,苍溪中学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苍溪县城郊中学(代码0021)填报在提前批的第二志愿。录取时,苍溪中学首先录取;如果第一志愿填报苍溪中学而未被录取,第二志愿填报城郊中学且上线,城郊中学照样录取。 二、正确引导志愿填报。高中招生志愿填报政策性强,涉及考生的切身利益,各校务必要正确解读政策并及时做好宣传工作,要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工作的指导,大力推进招生工作“阳光工程”,严格执行“六公开”政策,严禁封锁招生信息,严禁侵害学生合法利益,严禁非法招生活动。 三、志愿填报时间。各教育督导站和直属学校于2012年6月1日至6月8日前重新填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校要加强志愿填报工作的指导,要充分尊重学生的意愿,在志愿填报期间,考生审慎思考,可以修正并确认,决不能强加人意。对扣压考生志愿卡、限制考生填报志愿、剥夺考生选择权、擅自更改考生志愿的学校和个人,县教科局将坚决追究,严肃处理。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高中 招生 志愿 通知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2年5月31日 (共印1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