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表发表时间:2016-06-30 11:19 全体教职员工: 按县综治办、县公安局相关文件规定,请你以户为单位填写好“苍溪县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表”,并于七月七日前发至邮箱563641988@qq.com,谢谢配合。 特别说明: 一、邮件文件名:以教职工姓名命名。如:张三: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表。 二、填表说明:1、登记清理对象,指本单位职工(含所有临时工)+该职工家庭内所有户籍在苍溪的成员+户籍未在本家庭但长期与其生活居住人员。2、联系方式,指登记对象本人移动电话,无移动电话可填写家庭座机。3、户籍地址,指登记对象户口簿上第一页所填写地址;现住址,指登记对象在本次清理登记时实际居住地址,并按照省内、省外和国外分别填写,省内填到X市X县(区)X镇(乡)X街/路/巷X号(附X号)X栋X单元X楼X号,省外填到X省X市X县(区),国外填到XX国。4、备注栏,是指未落户口人员、死亡未注销户籍人员、参军入伍未注销户籍人员、重户人员、下落不明人员、境(国)外居住从业人员。 三、确有不明之处,请联系东城所戚警官(电话:15883937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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